福泉高速公路段护栏提升改造工程协作队伍选择补遗01号
2024-11-07 18:30:36
项目运营部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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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泉高速公路段护栏提升改造工程协作队伍选择
补遗01号
根据《福泉高速公路段护栏提升改造工程协作队伍选择》(项目编号:HB-2024-LW-008号)有关要求,现将补遗通知如下:
一、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,将评审办法前附表第(五)项业绩分得分“本项满分5分,未提供不得分”修改为“本项满分3.5分,未提供不得分”;将响应文件格式第7.1条报价人业绩汇总表中第二点加分业绩要求“本项满分5分,未提供不得分”修改为“本项满分3.5分,未提供不得分。”
二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,评审办法前附表中第(七)项应急预案得分将“本项满分5分,未提供不得分”修改为“本项满分3.5分,未提供不得分。”
三、本补遗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,若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补遗为准。
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7日